现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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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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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房地产市场规范的不断完 善,现房销售的比重会越来越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都未对现房销售条件作出 详细的规定,为防止不合法的商品房进人流通领域,《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对商品房现售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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